發布日期:114/06/16
一、遷葬地點:鳳林鎮第一(鳳信)公墓全區。
二、遷葬原因:為辦理早期單身亡故榮民土葬墳墓起掘骨骸後安厝於花蓮縣軍人忠靈祠。
三、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四、上開第一(鳳信)公墓範圍內之墳墓所有人、管理人及關係人,請於遷葬期限內至本所辦理起掘遷葬安置等相關事宜。
五、公告期滿後無人認領,視為無主墳墓,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逕為辦理遷葬安厝等事宜,不得異議。
六、聯絡方式:本所公共造產管理所沈小姐03-8762771分機169。
七、本所僅供代為公告,如涉私權爭議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自負法律責任。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