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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公告本鎮有名無主(楊志新)骨灰骸認領事宜
發布日期:114/02/12
一、地點:本鎮第一(鳳信)公墓
二、認領期間:自公告日起3個月內。
三、上開有名無主骨灰骸之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於公告認領期間內向本所辦理認領事宜,如公告期滿後無人認領,將由本所代為遷至本鎮第一公墓樹葬區安奉。
四、承辦人:本所公共造產管理所沈小姐,聯絡方式:03-8762771分機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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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50212102703561(606KB)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2